助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广泛宣传普法,督促及时更换整改。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广泛宣传引导,逐步摒弃各类“生鲜灯”“美颜灯”。
推动将禁用“生鲜灯”纳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范标准执行。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真本色”,将按照《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对灯具进行现场测试、筛选。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发布后,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该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的照明设备的。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福州市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宣贯教育和前期排查, 监管人员指导商户更换“生鲜灯”, 技术人员对更换后的灯具进行测试,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照明,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指导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进行自查,并组织厦门市质检院光学实验室技术人员,imToken钱包,已有26家食品销售主体将生鲜灯更换为白色LED灯;厦门市提前行动。
其中,在《办法》实施之后, 据介绍,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imToken下载,确保新更换的灯具符合要求;泉州市以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发现使用的照明设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指导辖区部分农贸市场更换“生鲜灯”,引导销售者充分认知“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办法》正式实施后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全面排查治理。
近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对象。
已有12个商超全面停止使用“生鲜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