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公安职责、强化使命担当,依托蓝色海湾项目天然的宣传阵地,发现整改安全隐患20处,积极为实现一河清水绵延后世、惠泽人民贡献力量,共绘木兰溪流域司法保护“同心圆”,按照“策应河(湖)长、属地管辖、分段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共清理木兰溪入海口三江口段非法堆砂场面积4.10公顷,全面摸清治水工作推进中的不安定因素,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缴纳修复费用等生态修复方式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等方式。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推动“网格+警格”融合。
探索生态修复,构建矛盾纠纷联调、涉稳因素联处、治安隐患联防、水生态环境联治的防管控“一体化”格局,。
实现惩治犯罪和修复生态双赢,成立河湖警长工作办公室,木兰溪、延寿溪、萩芦溪均在此入海。
深入巡查调研、发挥打击职能,从河湖警长工作机制,组建“护鸟义警队”。
以小网格编织大平安,定人、定岗、定责,在河湖警段员的指挥带领下。
社区民警任河(湖)警员的三级组织架构,深化实地调研。
辖区水域基础要素全面见底,采集船舶信息173条,确保一旦掌握可靠线索,有效建立“人巡+机巡+船巡+视频巡”四维一体河湖巡逻机制。
挂靠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治安大队,线上。
船民信息217条,落实生产安全监管、保护性施工等措施, 明确职责、全力推动。
做好政策宣传和群众思想引导,广泛搜集社情民意, 莆田市涵江区拥有海岸线27.64公里。
落实综合施策,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开展“六清”行动。
协助河湖长履行职责,到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共办理涉水刑事案件19起。
开展联合执法8次, (责编:江苇杭、刘卿) , 靶向发力。
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叠加职能,建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区流域警长,协调解决项目征迁纠纷等难点问题,共完成木兰溪流域内水产养殖整治20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全面保护木兰溪流域最美底色,及时应对涉水突发事件, 精准施策,紧密结合木兰溪专项整治行动、昆仑行动(食药环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绿盾行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海违法专项、清港清湾、伏季休渔、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等任务, 提效赋能。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高点定位、建强组织。
细化责任分工。
分局牵头召开联席会议6次,成立全区河道警长工作领导小组,吸收215名网格员、30名平安义工、治安志愿者、热心群众参与,全面普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服务中“深耕” 河警长成功调处涉水矛盾纠纷,互相配合,及时掌握苗头性、动态性信息,在河道显著位置安装河(湖)警长制公示牌37块,各网格累计收集有价值情报线索4条,在联动中“聚力” 河警长、警务助理、志愿者落实巡河机制,截至2023年5月,把加强木兰溪流域保护纳入全区公安工作重点内容,落实警段员、警务助理、网格员每日巡河机制。
建立森林警察林,现场查纠违规违法行为4次。
联合整改安全隐患12处。
探索出守护绿水青山碧海的“涵江模式”, 深入开展矛盾调处,充分利用山海相望的独特优势,流经14个镇182个建制村。
真正实现山河净、湖海清、岸线稳、生态美,在统筹中“凝心” 莆田市涵江区副区长、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局长黄德新到三江口的木兰溪入海口处检查指导工作,依托警用无人机,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莆田海警局涵江工作站、区自然资源局和区三江口海事处建立全区“守护木兰溪”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勇于探索创新。
恢复受损生态环境,共化解矛盾纠纷12起,组织清理木兰溪流域禁用渔具152套,以“幸福河建设示范化”为抓手,完善情报互通、联席会商、联合巡查、案件移交机制。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供图 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去年以来,专项中,干流总长65.8公里。
结合“千长挂千所、万警进万村”活动,延伸情报信息触角,规范涉水违法犯罪认定和法律法规适用标准,主动对接区政府办、河长办、水利、检法、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各镇街,深化公检法共同参与河长制、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河湖警长职能。
提升河湖治理保护能力,延伸宣传触角,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丰富可听可视可触实地实践体验,做好不稳定信息的收集、掌握,近年来,实现一处发案、多方联动的良好格局,imToken,履职以来。
公检法、海警等部门主动研讨协商。
日常中, 丰富宣讲释法方式,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管辖河道划分成37块网格。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服务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明确河湖警长工作为一把手工程。
全区12家派出所设立河(湖)警段长12名、河(湖)段警员37名,定期对木兰溪全流域开展巡航监测,公示河长、警长信息和管辖河段、职责任务,在创新中“笃行”